“阿旺?阿旺在哪里?”熟睡的婆婆突然惊醒,安静的房间变得莫名其妙。她轻轻地揉了揉眼睛,环顾四周。在没有看到自己喜欢的身影后,她竟然几次爬到了案板上,像一只寻找幼崽的老猫,弓着瘦弱的身子,在黑暗中寻找亲人。她的手茫然地在箱子上划了几下,焦急地叫道:“王,别躲,我看见你了。”
刀匠痛苦地拦住她,低声说:“秋姐,王见你睡着了,先走了。他说过几天来看你,给你买城西的蜜饯。”他抓住婆婆的袖子。丈母娘用力握了握他的手,不高兴地喃喃道:“你在撒谎。阿旺不见到我是不会走的。他说他会一直等我的!”她执拗地起身,目光落在一个刻着双喜图案的木盒上。她眼睛一亮,额头上有深深的纹理,手脚并用爬到了木箱上。
“秋姐——”,制刀人手落空,脸色发白。细心的沈志毅感觉到不对劲,赶紧跑过去找婆婆。婆婆已经爬到了木箱前。她按下木盒盖子上的双喜铜锁,迅速打开盖子。她没有把头伸进木箱,而是把手伸进去抓。她的手砰的一声,似乎抓住了什么:“王,我抓到你了!””她惊喜地从木箱里掏出一块破黑布,兴奋地喊道。制刀人盯着她手里的黑布,阴沉的脸绷得紧紧的,眼里满是殷切的担忧。
屋子里一片可怕的寂静,寂静中隐藏着一股无形的暗流,要时刻防范突发的危险。这种寂静比喧嚣的噪音更可怕、更刺耳。沈志毅、颜昌义、云石岩都屏住了呼吸,盯着婆婆手里的黑布。
婆婆也在盯着黑布,眼睛眯成一条缝,两条蚕眉不停地颤抖,黑布上几根散落的黑丝线垂在额头上,交融成深深的皱纹,仿佛变成了黑无常吐出的长舌,慢慢勾着她的灵魂。一张陌生的脸从她黝黑的瞳孔中闪过。那张脸上没有嘴唇。她咬着紫红的嘴唇,用尽全力:“鬼,这是鬼王的旗帜。鬼王派人来抓我。”她害怕地把黑布扔向对面的沈志毅。布上断裂的黑色丝线也刺痛了沈志毅的眼睛。她紧紧地抓着黑布,紧张地问:“这黑布是哪里来的?”
“是鬼王,鬼王!”婆婆不停地颤抖,眼里满是惊恐的泪水。“是鬼王的旗帜,鬼军来了。”她的身体变成了沼泽中的一滩烂泥,她四肢无力。沈志毅担心她的身体,把黑布藏在身后。刀匠把她抱在怀里。“秋姐。”
婆婆把头藏在刀匠的怀里,蜷缩成一个干瘪的娃娃。她的牙关开始颤抖:“别来找我,我不会为鬼王卖命的。”沈志毅惊呆了,是太平坊鬼王!自从在那个破房子里发现了卢晓等人的尸体,就有了闹鬼的传言,而且越演越烈,还有传言说鬼王和鬼兵要夺回失去的大唐江山。
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谣言,尤其是在长安,到处都是波澜。每个谣言的背后都是一个蓄意的阴谋。这是一场看不到对手的较量。有些人到死都不知道背后是谁。
也许严昌一的父亲就是其中之一。闫长义苦苦寻找父亲被害的线索,但还是找不到一点头绪。他手里拿着一个乱七八糟的线团,线团上有无数的断线,影响了一个又找不出答案。他只能一个一个的去尝试,去排除,直到他拔掉了和鬼王有关的线,他才知道父亲走过的脚印。
她和颜曾经在鬼屋里找到过镜室。房间里的每一面镜子都被一个垂死的幽灵困住了。他们总是在等待主人的召唤。如果解除禁锢的封印,长安城会流下怎样的鲜血?那年蜀王不是死了吗?还有蜀王子的后代?如果一切都是真的,凌烟阁的灾难岂不是水到渠成?沈之翼握紧黑布,手掌一阵刺痛:“真的有鬼王吗?”
“是鬼王,我见过鬼王!”婆婆伸出头,看着昏暗的油灯。卷曲的光线在她眼前变成了鬼火。董姐姐站在鬼火里,向她招手。她去找鬼火,一直追。正要抱的时候,董姐不见了,鬼火也化作一缕青烟,躲进了茂密的芦苇丛里。这时候,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曲江池畔,又变回了一个宫女立秋。
今天是她的生日,芦苇丛中藏着阿旺和哥哥的生日礼物。但是她病了,所以她不得不请她的姐姐董给她拿。董姐临走前逗她,一定要帮她拿回彩礼。她的脸颊更热,但她的心是甜蜜的。她做梦也没想到,这是她和董姐的最后一次见面。董姐一夜没回来。当她醒来时,她急忙走向熟悉的芦苇丛。
芦苇丛里静悄悄的,偶尔传来几声悲鸣。她小心翼翼地拨开芦苇叶,看见董姐穿着绿裙子,手里拿着一个刻着石榴枝的胭脂盒,落在绿芦苇丛里。要不是黑馍馍,她还以为是一根老芦苇绊倒了。她喊着董姐的名字,董姐没有回答。她鼓起勇气探索她的喘息。她变冷了,比曲江池的湖水还冷。
董姐死了,所以死了。没有人知道她的死因。就连长安最烂的遗作也检测不出她身上的毒。她刚去给她拿了一盒胭脂。她怎么会死呢?她无法接受董姐去世的事实,一直固执地认为董姐是为她而死的。死有余辜的应该是她,而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最体贴最有技巧的董姐姐。
哥哥很担心她,带她去见了董姐最后一面。当她再次看到董姐的尸体时,上面已经沾满了绿色的黏液。她亲眼看到一只长着爪子的蜘蛛从身体里钻出来,正在啃董姐的耳朵。
“不,不,三三三五四”她不敢看青的脸。她害怕地把纸钱扔在尸体上,祈求恶鬼放了可怜的董姐姐。弟弟把董姐的尸体拖进了曲江池。弟弟告诉她,任何受屈的尸体都会从湖里漂出来,他要为董姐报仇。
从那以后,她每天都去岸边,但董姐的尸体没有从湖里浮出来。她总觉得董姐的尸体还在芦苇丛里。她变成了一个绿色的幽灵,站在芦苇丛中向她招手。她真的很害怕。她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无法从狰狞的绿尸噩梦中走出来。弟弟安慰她,董姐是她最好的姐姐。她不会来要她的命,她只会要她的命。
是她杀了冬姐吗?她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逼自己,陷入了无尽的循环,无法走出悔恨的死亡。那是痛苦的悲痛和遗憾,她无法原谅自己,更无法接受董姐的离开。她总觉得董姐还活着。她责怪她,讨厌她,拒绝和她说话。她想剪头发,给董姐做一双鞋。她想告诉董姐,她不能没有她!
没有经历过孤独和痛苦的人,是不会理解在这样艰难和压抑的日子里锻造出来的友谊的。在人情冷暖的皇宫里,谁会在乎一个卑微宫女的生死?有的人随波逐流,有的人见风使舵,有的人忘我职守,有的人选择逃避。只有她有希望和纯真。这是世界上最普通的情感,却成了她身上的枷锁。没人关心她,没人关心她,她永远是那个被孤立被嘲笑的人。只有董姐对她好,对她笑,听她哭。在孤独冷漠的宫殿里,志同道合的姐妹们互相温暖,互相帮助,互相依靠,她们成了彼此的家人。董姐会和弟弟阿旺一起逗她。她让她的弟弟捉弄她,他们使彼此的家庭成为亲密的朋友。
董姐走了,心里空荡荡的:“我们说好一起去的。她怎么能自己去呢?”她已经三天三夜没睡觉了,嗓子都沙哑到说不出话了。她似乎掉进了地狱。她愿意用自己的命换董姐的命,哪怕一天一个小时。她还有很多话要对董姐说。她想告诉董姐她喜欢王,她要嫁给王,这样她就成了自己的亲姐姐。可惜勾魂小子听不到她虔诚的祈祷,也改变不了姐姐董。她想到了死亡,只要她死了,她就能和董姐在一起,被折磨的灵魂就能得到解脱。
是我弟弟把她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弟弟跪在她面前,把她拖走了。她终于想起自己还活着,她还有弟弟。她也接受了董姐已经去世的事实。
再过几天就是董姐的初七了。她打算把董姐的遗物整理好,去岸边烧掉。她意外地在遗物中发现一块黑布。起初,她以为她拿错了包,因为她的包里有同样的黑布。是我父亲留下的,他用黑布绑着麻绳上吊自杀了。最初,这块黑布是要和她父亲的尸体一起埋葬的。她想留个念想,就把黑布留下了。她不知道黑布的用途,只知道黑布的布很硬,也许是作为一个坏人的父亲从县衙带回来的。父亲怕细小的麻绳承受不了他的重量,特意加了一块黑布。有时候,物体越小越暗,越会害死人!她觉得她的父亲死在了黑布上。没有它,麻绳会断,她爸爸不会死。她不能让她父亲手里拿着任何黑布。
那是一块邪恶的黑布,被她压在包袱里,中间压着一块桃核,用来辟邪。
“那颗桃核在哪里?”她抖了抖黑布,留下了几根散落的黑丝线。她突然意识到那不是她的黑布。她拿出行李,发现了另一块黑布。
这是两块不同的黑布。合在一起可以看到一个模糊的词“死”。她很疑惑董姐的黑布是哪里来的。前几天帮她叠了带的蚕茧外套。当时行李里没有黑布。她周围的亲戚都有黑布吗?
带着疑惑,她拿着蜡烛和纸钱,来到董姐遇害的芦苇丛。那是一轮满月,夜空中只有几颗暗淡的星星。她拨开尖尖的芦苇叶,在冬姐倒下的地方烧纸钱。蠕动的火虫照亮了黑夜,她看到了一个模糊的幽灵。
她以为自己的眼睛花了很多时间揉眼睛,鬼离她越来越近。那是一个张着嘴向她走来的混乱的黑影。她吓得跪在地上,忘了求救。当鬼魂向她走来时,她才发现那不是鬼魂,而是一个举着鬼旗、穿着阿津棉袍的人。
蒙面人居高临下地站在她面前,踩灭了未燃尽的纸币。他挥舞着黑色的鬼旗,拼命咆哮:“我们都是鬼王的人。”她吓得不敢抬头,盯着被蒙面人踩过的灰烬。
蒙面人冷冷的告诉她,她爸爸是鬼王,她也是鬼王。他们都要服从鬼王的命令,他们的生命属于鬼王。他们一旦违背鬼王的命令,就是董姐的下场。
她不知道她的勇气从何而来。她从地上抓起一把带着余温的骨灰,扔在鬼旗上:“原来董姐是被你害死的。我要为董姐报仇!”
“报复?”蒙面人把鬼旗往她脸上一甩。“我们都要为鬼王报仇!”"
“不,我不是鬼王。”她吐出掉在嘴里的骨灰,倔强地抬起头。“我只为董姐报仇。”
“哈哈,哈哈——”蒙面人狂笑一声,让她每一个毛孔都在颤抖。蒙面人慢慢俯下身子,发出嗡嗡的声音。“既然要报仇,就记住这张脸,看看我是谁!”她不敢动,更不敢看那张冰冷的脸。他真的是鬼!
她越是不想看到那张脸,蒙面人就那么夹住她的下巴,果断地打开了金绵菊。她看到一张没有嘴唇的脸,脸上有一个布满皱纹的伤疤。她看不见他的眼睛,但她感觉到一道锐利的光在盯着她。
“不,不,——”她疯狂地挥舞着手臂遮住眼睛。蒙面人让她掰开她的手,让她记住他的脸,记住她的身份,记住她的使命。他用一把硬邦邦的金绵菊狠狠地打在她的头上,并扔下一句吓人的威胁:“如果你不听话,鬼王就会派鬼兵来抓你!”
她瘫倒在地上,额头像圆锥体一样疼痛。她以为自己在流血,但事实上,那是她的眼泪。她终于知道父皇母后为什么要她和弟弟离开长安,远离朝廷了。他们的爸爸妈妈为什么选择上吊?他们和她一样,都不愿意把命运交给鬼王。鬼王是冥界的幽灵。如果她听从幽灵的命令,她就会变成鬼。她不想变成鬼。她想成为一个男人,成为一个正直的人。
原来是那块黑布害死了我父亲和董姐姐,她要把那块邪恶的黑布扔掉。她的前额疼。蒙面人虽然离开了,但却留下了一根锋利的触角,无情地钩住了她的灵魂,让她痛不欲生。从那以后,那张脸每天晚上都会出现在她的梦里,不断地迫害和威胁她。她开始装疯卖傻,整天胡说八道。她想让更多的人知道鬼王的秘密,她想保护她的哥哥。可惜没人相信她,也没人知道黑布的秘密。有的人已经把命给了鬼王,差点在背后掐死她。在极度的无助和绝望中,她真的疯了。她忘记了很多事情。很多人都没有忘记那张脸。那张脸每天晚上都会出现在噩梦中。只有当她哥哥为她做了一个桃心枕头时,她才睡得很香。
“啊!现在几点了?我醒了。为什么不亮?”揉揉松弛的眼睛,她从立秋变成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妇人。她发现自己站在岸边。芦苇丛中,有一群人挥舞着黑布。他们跪拜在蒙面人的脚下。他们呼喊着鬼王的名字。这是一群幽灵,垂死的幽灵.
“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什么都不知道。”婆婆挥舞着手臂,惊慌地摇着头。“我什么也没看见,我什么也不知道。鬼王不想抓我,我不要黑布。”她又把头埋进了刀匠的怀里。制刀人温柔地拍拍她颤抖的背,反复安慰她。
沈之翼迟疑地退后一步,背对着颜站着。颜接过她手里的黑布,默默地把它包在油纸伞的伞柄上。他的眼睛下面飘着一团微弱的暗芒,暗芒下面是一面刻着名字的壁龛。一切正如他起初所说:“落在灵岩亭上的鸟,刚刚啄过灞河上飘扬的柳絮。长安是一个充满秘密的地方。看似简单,其实背后的关系千丝万缕。“十几年前,女鬼被杀,五年前,李朝被冻,然后到了二十四节气的案子。灾难中的每个人都围绕着同一个漩涡,那是一个充满曲江池的黑洞——鬼王!从凌烟阁到太平间的鬼屋,牵扯了多少人,隐藏了多少秘密?他轻轻地摇着油纸伞,黑色的伞柄特别刺眼。
这时,正倚在刀匠怀里的婆婆突然跳了起来:“我见过鬼王,他的靴子上有金线。”
金线?按照大唐的法律,只有皇室人才可以在靴子上缝金线。鬼王是皇族吗?沈志毅差点脱口说出鬼王的身份。刀客拦住婆婆:“鬼王在哪里?就算有,鬼王也只会来抓我,不会来抓你。”
“不行,不行!”婆婆的眼睛变得模糊,一块块支离破碎的碎片压碎了她的头骨,剥离了痛苦的记忆。当时她装疯卖傻到处胡说鬼王的秘密,也是为了保护弟弟。她不想让鬼王找到她的弟弟。她已经失去了冬天的姐姐,不能再失去弟弟了。
“鬼王找不到哥哥了。”她的头又疼又疼。鬼王一记烧红的铁掌敲进了她的脑袋,抽干了她的血,烤焦了她的皮肉,只剩下灰暗的骨头。她挣扎着撕扯着花白的头发,喘息着。“鬼王找不到弟弟,也找不到3354。”她的胸部是如此的迟钝,她想要打破封印,她被囚禁在身体里,她想要自由,完全的自由!她用尽全力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啊,啊!”"
她的眼睛变得漆黑,双手不停地下垂,甚至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没有。她愤怒地喃喃着,额头的皱纹慢慢散开,眼里没有了光芒,嘴唇发青:“我是不是到了冥界了?为什么这么黑?阎王是不是剜了我的眼睛?是的,我见过恶毒的鬼,我不配再看到美丽。”
刀匠震惊地用手摇着她的眼睛。那双清澈的眼睛没有反应,甚至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婆婆软软地依偎在他怀里,说不出话来,但她想起了很多事,很多人也想起了自己。她终于可以见到爸爸、妈妈、姐姐董、阿旺和弟弟了。她以为哥哥侥幸躲过了鬼王,不会变成厉鬼,可是他却把自己变成了厉鬼,她无形中成了厉鬼的帮凶。董姐和阿旺会原谅她和她哥吗?爸爸妈妈会认出她和她哥哥吗?一滴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闪现出来。
制刀人紧紧抱住婆婆,感觉微弱的气息随时会被抽走。他焦急地望着云,恳求道:“秋姐怎么了?”
云石燕小心翼翼地刷着婆婆的手腕。他无法捕捉跳跃的静脉,只能感觉到偶尔的喘息。他又仔细检查了婆婆的眼睛,擦去温热的泪水,心情沉重地说:“她睡着了。”
“睡着了?”刀匠很惊讶。
云师言伤心道:“是啊,她睡着了,再也不会醒了。她会在睡梦中死去!””他看着那张阴沉的脸,婆婆头上的血开始弥漫。也许有一天,也许一个小时,也许一杯茶,也许一炷香,她会一直在睡梦中死去。他隐约觉得她此刻是醒着的。她疯狂了十几年,终于找到了死前的回忆。这是无痛的死亡,自由的死亡。有些人一辈子都是醒着的,只是死前失去了记忆。谁更幸福?”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唉!"
婆婆似乎听到了生死的叹息,她不想再承受那沉重的痛苦。她会先去给董姐和阿旺赔罪。她会加入他们,等她哥哥来赎罪。她回到曲江池,站在芦苇丛中。她把两片芦苇叶折成一只可爱的兔子耳朵。她摇了摇兔子耳朵,笑着向湖边走去。冰冷的湖水淹没了她,兔耳堵住了她的生命线。她逐渐失去了所有意识.
“秋姐,——姐”刀匠抱住婆婆的身体,发出一声可怕的笑声。“哈哈,太好了,我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在冥界团聚了。”他的眼睛里充满了鲜红的血,反映了他嗜血的本性。
房间里沉浸在一种凄凉、萧瑟、如释重负的气氛中。制刀人慢慢把婆婆的尸体放在她曾经睡觉的地方,把已经越过裂缝的桃核放在她手心。他又恢复了冰冷的语气,说道:“睡吧,这个姿势睡起来很舒服。记得向我的父亲和母亲问好,告诉他们,不孝之子阳萌很快就会到来。”他握紧了锋利的刀。
沈志毅、颜昌义、颜的脸色在云阴的时候突然变了。颜昌义故意上前,把沈之仪挡在身后,扯下裹在伞柄上的黑布,眼神深邃地问:“这是哪里来的?”
刀匠冷冷地看了一眼黑布,走到木箱前,又拿出一块黑布:“我在曲江池捡的。”那天,我很担心我妹妹秋出事。我一路跟着她,发现她把这两块黑布扔进了曲江池,我就捡了起来。我不知道你手里的那个是谁的,但我手里的这个是."他的声音变得嘶哑了。"父亲把黑布绑在上吊的麻绳上,秋姐一直留着,说是有罪。时间过得真快!我父亲去世这么多年了。如果他能转世投胎,他的父亲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他慢慢地把黑布放在箱子上,擦着锋利的刀刃,刀刃上映出他的影子。
他终于打败他了!他曾经嘲笑他迂腐,不成熟。他不生气也不恼火,看上去像一阵微风。他用瘦弱的肩膀扛起朗朗乾坤的那一片,用他的方式笑到最后。那个沉浸在黑暗中的人,改变了自己的初心,却没有改变。他苦心策划,日夜冥想,坚持执着的信念,把故事变成了真实的故事,遇到了相信故事的人。也许这是上帝的旨意,上帝在帮助他。长安大侦探会帮他吗?他咬紧牙关,以长安大侦探的身手,他们很快就会猜到或者已经猜到他的身份,他会帮助他,保护他难得的初心。
他把刀翻过来擦了几下。刀上出现了一个爱笑的小女孩。她在对他微笑,浅浅的梨涡里藏着两滴晶莹的泪珠。那天晚上,她决心死在他的刀下,他用这把刀割断了她的喉咙。他明明二十四节气杀了三十八个人。为什么长安神探少算了一个?她的家人没有去衙门报案。她是真正的鬼魂。她等了他这么多年,等着死在他剑下的机会,现在他也等到了这一天。乞求死亡原来是一件如此美妙的事情!他的嘴角挂着一丝灿烂的微笑,慢慢抬起手臂.
颜常颖从朦胧的眼神中看出他想死。还没来得及阻止,制刀人已经将陪伴他一生的刀插入了他的胸膛,鲜红的血喷涌而出,将弯曲的刀柄染成了红色。他挣扎着抓住把手,猛烈地搅动着,更多的血涌了出来。他伏在岳母的尸体前,睁大了眼睛:“别忘了我们的约定!”
“我记得协议!”闫长义重重地回答,制刀人满意地闭上了眼睛。一颗桃核从他手心滚出,卡在一滩殷红的血泊中。他又回到了青少年的样子.
房间里有一股强烈的血腥味。沈之翼盯着慢慢变冷的两具尸体,焦急地问道:“你打算怎么跟陛下说?”
常艳盯着案上的黑布,眼神深邃地吐出一句:“说实话。”
云师言忧心忡忡地插话道:“如果鬼王来看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鬼王?沈志毅和颜面面相觑,脸色凝重。传言鬼王搅了长安,大家的死都和鬼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凌烟阁之灾到命案,再到北斗七星案,再到二十四节气案。如果谣言只是谣言,秋姐怎么会被逼疯变成老太婆?如果传言属实,这将是一款震惊大唐的游戏!
颜再次举起油纸伞,用低沉的语调说:“你以为这把伞是谁的?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他撑开伞,盯着那一行苍劲秀丽的字迹,看了一眼沈志毅。沈志毅沉默了。流畅的笔画让她想起了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她拼凑了一个巧合的故事。伞的主人是他还是他?
云师言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推断:“宫中有二十四个冒名顶替者,这是大事。也许有些人,像卢晓,知道这个线索,但他们不敢大惊小怪。他们只能借我们的手来揭开令人震惊的阴谋。毕竟这把伞的主人是好意。他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但他缺乏一些勇气。”
“他没有勇气吗?”沈之宜抿着嘴唇,摇摇头说:“此人大有智慧,怎么会没有勇气呢?他有勇气,他的勇气不亚于我们,但是他聪明,他懂得打蛇打七寸。这样的灾难必须一举打击,绝对容不得任何人。也许他觉得自己一个人搅不动暗流,更别说揭开阴谋,还得和别人一起合力出击。我们很幸运被他选中。在他的指引下,我们成功找到了二十四节气案的凶手,并为沉入曲江池的尸骨造雪。”
“是的。”云师言也赞许地点了点头。“不知何故,这也是天意,天助他也。如果不是菊娘意外溺水,谁知道小指骨是在岸边找到的,谁会知道曲江池里有那些白骨?”
沈志毅的心一紧。她记得云师言说过,小指骨的手指里没有湖底的泥沙,是有心人为了让她找到,故意放在岸边的。那晚她看到的光。她记得灯很亮。真的会有那么多蜘蛛吞萤火虫吗?她疑惑地看着死去的刀匠。他一定知道真相。他在匆忙中用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的是拯救那个正义的,愿意和死神一起躲在阴影里的人。她转向云,专注地问道:“你给崔振验尸的时候,检查过那些蜘蛛吗?”
云师言低下头,想道:“崔振上的蜘蛛那么多,我还没有一只一只地试验呢。但是,我不小心掰开的蜘蛛肚子里有萤火虫。我还是很惊讶天气转暖,曲江池边蚊子最多。为什么蜘蛛不吃好吃又肥的昆虫却喜欢吃干萤火虫?萤火虫又很难抓了,真的很奇怪。蜘蛛真的没有运气。”
沈志毅几乎填满了自己内心的猜想。这种如履薄冰的指导,真的是从花团锦簇的宴会开始的。你用萤火虫喂蜘蛛,想用发光的蜘蛛指引她去多事的湖岸。后来,银辉小姐意外身亡,这打乱了他的计划。他没有放弃,而是利用菊娘被杀的空隙再次引导。他让她“不小心”捡起小指骨,在湖底捞出骨头。他很早就知道制刀者是二十四节气案的凶手,于是巧妙地用一把暗藏玄机的油纸伞揭开了秘密。这种环环相扣,锲而不舍的坚持,真的让人佩服,也让人害怕。如果有一天,他有了害人的心思,谁能逃出他的手心?我希望那一天永远不会到来。沈志毅默默道:“也许蜘蛛真的没有运气吃东西。它真的很喜欢吃萤火虫。”
“哦?”常艳靠紧身子,皱起了眉头,他深邃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遗憾。“可能吧。”两个人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
天空越来越亮,白色的地平线上露出一大片白云。白云背后是闪耀的晨光,暖得让人移不开目光。沉闷的晨鼓从远处缓缓传来,红日从云后高高跃起。长安迎来了美好的一天,也是履行约定的一天!
这一天,唐朝的皇帝在陈子厅暴跳如雷。他激动地拔出金武威的无环刀,砍死了侍奉他五年的宫人。他还命令最信任的吴承翠带领厕神军队在魏一的宫殿里杀人。幸运的人被判死刑,头颅挂在九宫大门上。不幸的人被撬开脑壳,困在屋檐下的石缸里,日夜遭受暴虐的“滴水刑”,让雨滴落入坚硬的裂缝,惩罚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人。
天子的怒火席卷了整个长安城,武将天子让所有人知道了欺上瞒下的下场。一时间,朝廷人人自危,每一个官员都害怕自己与小人为伍,在混乱中丢掉性命。
只有颜很受天帝器重,被提拔为长安县令。他踩着冰冻的鲜血,从丹凤门走出了冷宫。从此,他成了长安城的守护者!
找一本关于杀人方法核心招数的书,而不是《三口棺材》?《呢喃人》是《密室之王》卡尔于1946年出版的一本本氏诡计流推理的书。这是卡尔后期作品中质量突出的一本书,声誉很好。这本书的谜语由一个典型的密室不可能犯罪和一个诡异的灵异事件组成,而谜团贯穿了整个情境,灵异事件的诡计核心是极度的精神错乱。这部作品也继承了卡尔一贯擅长的流畅叙事,辅以书中主人公——费苏通的出色塑造。最终这部作品整体质量非常优秀,足以称得上是一部杰作。”流派:本综合评价:代表作绝招:10/10(即整本书案的神秘与玄机华丽而精致。如果是叙事手法,需要对线索、心理暗示的效果和最后的反转力度进行评估)逻辑:8/10(即整本书案件的调查过程中,作者借书中人物所表现出的思想的逻辑推演和缜密、出人意料的程度)动机:8/10(即, 书中的因果业和案件的矛盾心理的扭曲和震撼程度)写作:9/10(即书中通过笔墨描绘的场景、人物、气氛的优秀程度)情节:9/10(即书中剧本的感染力和人文、哲学思想的深刻程度)费苏通。 卡尔是一个非常擅长讲故事的神秘小说家。这一特点在他后来的许多杰作中都有所表现。比如他的另外两部脍炙人口的作品《皇帝的鼻烟壶》和《女郎她死了》发表于20世纪40年代,这两部作品在人物塑造和叙事水准上都很突出。《耳语之人》的叙述方式很出人意料。它摒弃了传统推理作品中直白的叙述或略显生硬的倒叙,而是以事件“讲故事”中当事人的旁述逐渐切入故事的中心。熟悉卡尔的读者都知道,这种讲故事的方法很受卡尔的欢迎。在《燃烧的法庭》、《绿胶囊之谜》等作品中,他多次使用这种打开方式,营造了非常好的悬念效果。《燃烧的法庭》是卡尔的一部脍炙人口的代表作,但这本书开头的讲故事有一个很不一样的地方。在之前卡尔作品的开篇评书中,故事总是由“事件”本身驱动,但在《耳语之人》年,这种驱动模式发生了变化。——和事件的神秘一样悬疑,事件中有一个人物处于漩涡的中心,他是这个故事的核心角色。这个角色还带来了卡尔标志性的“哥特元素”。这一次,吸血鬼卡尔通过一明一暗两种方法,巧妙地将神秘女子法耶苏童刻在了读者的脑海里。首先,作为六年前铁塔谜案的相关人士,费苏童为什么会被村民唾弃?未婚夫的父亲为什么皱眉?他要在塔上和费伊萨顿谈什么?菲伊萨顿是吸血鬼的谣言从何而来?是真是假?这是卡尔的“快递”——费伊萨顿是事件的核心。其次,卡尔还通过主视角人物——迈尔斯构建了一系列极其阴险的“暗示”。这种手段从迈尔斯第一次看到费苏通的照片就开始了。”他不想从想象中的美丽中醒来。他坐在那里盯着照片,在烛光下盯着照片,直到照片里的颜色模糊了,里古德教授才又开口说话。”女士们先生们,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只是看到了你,但我已经在我的脑海中与你共度一生!yy怎么了!yy违法吗?本书开始后,这种暗示一直在增加,没别的原因。我们的主要透视人物迈尔斯很快就见到了费苏通。在这个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卡尔的描述:“书堆的高度从胸到腰各不相同。”不得不说,这真的是非常好的文学水准。
于是,通过这样一系列或明或暗的表达,卡尔将费苏通这个人物与六年前的塔之谜完美融合,形成了悬念的双重渲染。不得不说,即使以卡尔自己的水平来判断,《耳语之人》的剧情推进和故事渲染都是他作品中的顶尖水平。六年双谜的费苏童,“仿佛被恶灵缠身,一次次陷入不幸的漩涡”,而随着故事的进展,他又不幸卷入了一场诡异的幽灵事件。随着各种混乱事件的发生和菲尔博士的出现,《耳语之人》作为推理小说的硬实力如何?这本书里有两个案例,时间跨度6年。第一种情况是典型的密室犯罪结构,密室类型是常见的“监视岛”类型。《无人塔》与《塔上被剑刺死的人》矛盾,谜语设定非常经典。经典密室结构的第二个案例是一次“撞鬼”事件,迈尔斯的妹妹在夜间突然被一只“不明生物”透过窗户袭击,在自卫开枪后被吓得不省人事。因为她姐姐的房间在房子的顶层,所以这个案子实际上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密室事件”。另外,除了两起案件本身,本书一个隐含的谜团是两起事件之间的内在联系。毕竟从表面上看,除了费苏通,六年前的密室杀人案和六年后的幽灵袭击案没有任何关系。那么这三个谜团的具体特质是什么呢?其实作者对推理小说优劣的判断一直很简单:只要有闪光点,读者就能惊为天人,脱口而出“卧槽!真牛逼!”是的,这是一部好作品。从这个角度来说,《耳语之人》无疑是相当优秀的。如果用卡尔的《密室之王》的水平来评价本书第一案的密室杀人伎俩,整体质量其实一般,但本案逻辑层面的两处切入质量较高,一个关于凶器现状的矛盾推演更是被后人模仿,堪称经典。招数本身就涉及心理误导,核心不是强势而是有说服力。总的来说,第一个案例的拼图构造并不惊艳,但也足够好了。但这是六年后第二起案件的核心,但作者愿意用这样四个字来形容:狂喜。没错,对卡尔非常着迷的读者都知道,卡尔在他的很多作品中都营造了一种“哥特式恐怖”的氛围:案件的神秘被超自然、超自然的表面现象所包装,强化了作品的悬念。在这部小说中,卡尔还利用各种关于吸血鬼的传说来构建同样的前悬念。与之相对应的是,卡尔会在作品中通过对诡计的解释和逻辑的演绎来消除各种反常现象,让读者获得推理的最大乐趣。著名的代表作《三口棺材》就是这种写法的典范,但所有这些套路在《耳语之人》都不成立,因为在这部小说中,最令人恐惧和惊心动魄的部分并不是吸血鬼的传说,而是这第二种情况下的诡计核心,甚至这种情况下谜团本身的离奇程度都无法与这种诡计的疯狂相提并论。总之,不管是什么吸血鬼还是恶魔,和能想出这样杀人方法的凶手比起来,都只能大喊一声:“我是弟弟!”“从整部作品的结构来看,这个案件确实是这部作品当之无愧的核心。《呢喃人》这个标题的意义就在这一招中指出,随后的一系列六年中的所有谜题都贯穿了这个案例。可以说,这个案例既是故事的叙事重点,也是推理元素的亮点。虽然因为这一招的特殊构成,在逻辑和可行性上存在一定的疑点,但这样一个能让所有读者麻木的“天之绝招”,再加上这本书本身出色的剧情推进和悬念设置,足以让这本书无愧于“佳作”的美誉。
当然,在其他方面,这部作品也不是没有缺点。首当其冲的是卡尔系列老版(吉尔吉斯斯坦版)中的一句老生常谈:翻译。这一点笔者在之前的话题《绿胶囊之谜》中也有提及,在此不再赘述。目前有三个新的卡尔系列的新星。此外,这本书的整体布局确实存在一些设计上的瑕疵,这也是作者之前没有提到的关于这本书的第三个谜团:6年前后两起悬案的串联和布局。卡尔在这个层面的布局设计考虑到了作品中的各种线索。虽然最后的完成度相当优秀,但是费苏童的消耗度太过严重,导致在故事接近高潮的时候,这个核心人物的魅力大打折扣。这真的很可惜。另外,这本书的故事层面巧合的痕迹确实很明显,但所谓“巧合不成书”,一点都没有坏处。《耳语之人》虽不完美,但其亮点令人难忘。作为一个推理迷,这部作品的确是一部不容错过的经典本雅明杰作。我把这部作品推荐给我这里所有的朋友。我希望你喜欢它。卡尔系列主题
犯罪小说写作的可信度是犯罪小说成功的关键。好好做些研究,最后会有收获的。——史蒂夫卡尔伯格的指纹是法庭上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也是唯一不需要旁证的证据。在法庭上,指纹得到极大的关注,你的犯罪小说里也应该买。在一个大约30万人口的城市,几乎每天都有人因为指纹而被逮捕和指控。从玻璃、发光金属和纸张上很容易提取指纹,但从纤维、有纹理的物品或成品家具上很难提取指纹。不同的物体提取指纹的方法不同,所以书写者要知道提取指纹的全过程。这样可以让小说生动准确。在《假定无辜》中,Squet David向我们描述了法庭对指纹证据的质疑,令人印象深刻。他唯一的错误是茚三酮粉末会在玻璃上留下蓝色指纹。茚三酮是一种化学液体,划在纸上会留下紫色的指纹。它不用于光滑表面,如玻璃。从受害者身上提取指纹可以给你的小说增添刺激。通过玻璃管用碘蒸汽熏受害者的身体,用银色物体挤压皮肤,就可以显现出印记。从活人身上提取指纹需要两个小时,死人需要12个小时。你的英雄想指责别人吗?也许他在考虑伪造指纹?不要这样想,他的努力一定是白费的。除非那个人愿意合作或者有一只手让你塑造,否则几乎不可能精确地塑造一个人的指纹。这样你就真的可以铸一个了,但即便如此,当你把模具印在其他物体上的时候,印记不是上下颠倒就是上下颠倒。指纹专家无法计算出指纹能在物体上停留多久。一般情况是这样的:食堂的指纹可以保存好几天;可在室内保存数周;镜子上的指纹可以保存一个月以上,尤其是在梳妆台或者保险柜里。纸上的指纹可以在几年后用化学方法显现出来。通过指纹追踪某人时,侦查员必须登记嫌疑人姓名和指纹记录,并反复比对。在《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大盗》中,劳伦斯伯洛克抓住了指纹的本质:“除非你只剩下嫌疑人,否则你无法通过一枚指纹来验证。你需要有10个指纹,而我们没有。即使那些嫌疑人留下了指纹,我们也不可能有10个指纹,更何况他们可能没有留下指纹。然后你得设法迫使他们留下指纹以供核实。”历史上,指纹是用10个指纹的分类系统登记的。如果你不提取所有手指的指纹,你就无法识别一个人。20世纪80年代,自动指纹识别计算机系统问世后,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单一指纹搜寻有指纹的嫌疑人。作家们一定要记住,自动指纹识别计算机系统价值数百万美元,佛蒙特州的那些小镇买不起。小说中的调查者应该在一些大型机构或中央情报局有熟人,以便检查记录。体液可能是确认身份最可靠的方式,但是如果你的罪犯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呢?在没有指纹的情况下,体液也是犯罪现场常见的证据。如果获得足够大的完整体液样本,分析后可以得到DNA基因图谱,可以与嫌疑人的基因图谱进行比对,也可以核对血样,匹配者可以作为证据。血液、精液和唾液都是确定DNA的好方法。DNA是一个人的基因图谱,每个人的基因绝对不一样。DNA分析的设备专业性很强,价格昂贵。如果你的小说是关于怪异的村庄,那就不适合做DNA检测。而且能做DNA分析的实验室很少,结果还要等几个月。但这并没有错。想想那些躲在那里潜逃的犯罪分子在这里等待分析结果是多么痛苦和绝望。当地的犯罪实验室可以进行体液检测,这对侦探很有帮助。
与体液和血型有关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分泌腺的状态。分泌腺分泌的ABO血型进入精液、汗液等人体体液。但是世界上有15%的人没有分泌腺。你可以在不留下任何体液线索的情况下,让小说中的强奸犯属于这一类人。血型能告诉调查者什么?血型通常可以大致分类。在一个社区里,O型血的人占45%左右,40%是a型,所以标准的ABO血型检测对侦探来说价值不大,很多人血型相同。其他的血型分类,尤其是血液酶和蛋白质的分析,可以缩小犯罪嫌疑人的范围。你小说中的犯罪分析实验室不应该让侦探在犯罪现场比较血型。他们只能在镇上另找一个血型相同的地方。血液彻底分析的仪器很贵,全检测的价格贵到经常被忽视,所以可能有数不清的刑事案件无法结案。其他证据,发,也有法庭证据价值。比如嫌疑人和施暴者肤色、外形、皮肤相同,但很难确定施暴者的种族和性别。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几缕头发可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作者可以写,根据分析结果,有些人的头发与在案发现场发现的不同,从而排除这些人的犯罪嫌疑。通过摄影获得的脚印属于机密证据。除了极少数情况,鞋印只能说明他们穿的是同类型的鞋。脚印和其他机密证据(头发、纤维、ABO血型)本身通常不足以将你的嫌疑人送上法庭。法庭上的笔迹诉讼很少,笔迹专家会在仔细研究字高比、字体倾斜度等可变因素后得出结论。如果单词变得相似,匹配度就高。犯罪分子通常会伪装自己的笔迹,仅凭绑匪用印刷体写的一封勒索信是不可能查出反派的真实身份的。墙上滴着血的字可以为你的小说提供突出的线索,增添一些色彩,但永远无法帮助笔迹专家找出真凶。子弹上的条纹痕迹是独一无二的,就像指纹上的突起。所以可以根据子弹打在枪管上留下的痕迹和凹槽找到枪。不幸的是,枪管被破坏或更换,子弹被损坏,这使得调查无法令人信服。写杀人小说的时候,发现凶手用的枪,一定要非常小心。凶手必须尽早出现在故事的前半部分,他的思维脉络是禁止读者一眼看到的。注:对于小说来说,就像你以为自己要升职了,却突然来了一个空降部队,抢走了你觊觎已久的位置。这种情况下谁不会疯?当然,你不知道空降兵里的这个家伙在想什么,不然你看到煮熟的鸭子飞了也不会惊讶。(TT评论:我同意这个推理之谜。如果谜题前凶手从未出现过,作为题目有多少人能正确回答凶手?当然,故事中一定不能有超自然力量或媒介。注:对于小说来说,推理的本质是基于理性科学的逻辑,推理正是真理;但鬼神之类的超自然力量,既没有得到科学证实,也没有正当理由。试想,如果现代警察以凶手是隐形人为借口办案,第二天铁定会遭到舆论攻击,因为公众会认为警察无能。啊?你是说大卫的魔法让自由女神像消失了?不好意思,我们说的是推理,不是魔术!(TT评论:我对这个写推理谜题的持保留意见。为什么这么说?我们要想让故事更加精彩,往往会加入很多奇怪的事件甚至超自然现象作为故事背景,营造恐怖的氛围,比如:《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圈套》等书,其中凶手不可能的犯罪手法就是通过模仿这些超自然现象的传说来实现的。因此,TT认为,只要这些超自然的设定不影响推理过程。
并不是像这个戒条说得那样“绝对不可存在”作为营造衬托气氛的道具,灵异现象其实是不错的选择。只要最后的推理结果不要归到灵异现象上面去就可以了。)3.绝对不允许有神秘的房间或信道。4.禁止使用当下尚未发明制产的毒药,也不可利用繁复难懂、需要长篇解说的器械工具来犯案。注:对小说来说,这也是为何《罗密欧与茱丽叶》 并非推理小说的原因,当时怎幺可能有那种服食后,即刻呈现停止呼吸等假死状态的毒药。另一方面,倘若故事中设计罪犯使用的逃亡工具,是一种可从1楼跳到20楼的弹簧鞋,你能够接受此奇想吗?即使工具真的存在,但神探破案说明案情,需要以一整章如学术报告的冗长篇幅来解说这类工具时,你读得下这样无趣的结局吗?(TT评:对于推理谜题来说,这一条我是同意的,设定要合理,不能想当然,若是自己不确定,可以找google,baidu或者iccomic.net嘛。)5.角色人物中,绝对不可以有中国人。注:对小说来说,简单说,这是西方人对东方人的刻板印象个子小眼睛,神秘、身负不可思议的力量,此点其实与第二点有异曲同工之妙,差别只在于前者对人,后者对事。艾勒里昆恩就有一本《中国橘子的秘密》 ,完全显露了西方人的偏差观点。(TT评:这条,有个最好的反驳例子,美国作家比格斯的《陈查理探案》 里面的主人翁也属于比较著名的侦探了,他正是中国人,所以这一条规定肯定要被我们忽略了。)人通常在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于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A)从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藉此找出凶手。(B)假装受害者的鬼魂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C)伪造指纹。(D)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E)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F)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G)用针筒注射或是在饮料中放入迷药。(H)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I)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J)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有人说推理小说的鼻祖是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更有人说推理小说的鼻祖是“上帝”因为正是上帝看穿了引诱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的那条蛇的阴谋,所以“上帝”才是世界上第一个“侦探”。但是不管怎么说,推理小说发展到今天之所以代代都有一大批的推理小说迷,我认为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推理小说作家把谋杀计谋的曲折离奇和写作笔法的跌宕起伏结合在一起,从而制造出了让人感觉“亦真亦幻”,读起来又让人“目炫神迷”的推理小说。以上的这些推理小说作家写出来的推理小说都没有脱离这个路线,现在撇开写作的技巧不说,单说谋杀技巧的话,在这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出先了三大类推理小说作家最常用的谋杀技巧。
一,不在现场型二,密室型三,角色型一,不在现场型,这一类型的意思是凶手通过各种手段让人相信自己在被害人被杀时不在现场,从而自己的谋杀嫌疑也被排除,这一类型又包括这么几个小类。1,谋杀实施地和犯罪嫌疑人伪造的不在现场的地点之间有捷径,例如被害人在A地点4:00被害,而犯罪嫌疑人4:10被人看到在B地点,或是在3:50被看到在B地点,但是从A到B的路程正常情况下需要20分钟的时间,所以通过推论,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在10分钟的时间里来回杀人,但是两个地点之间可以通过坐汽车,火车,飞机,如果这两个地点之间有河流的话,还可以通过水流的速度来缩小通过这两个地点的时间,这是最常见的一类不在现场型犯罪。其推理小说的代表作是森村诚一的,在这部森村诚一的成名处女作里,凶手通过反复的运用这个方法,实施了一系列的犯罪。2,伪装受伤型,这一类型是犯罪嫌疑人先是当这众人的面伪装自己受了伤走不了路,然后趁着众人对自己不注意,杀掉自己想杀的人,因为自己走不了路,当然也不会被人怀疑杀了人。这个方法最经典的代表作是阿嘉纱.克里斯蒂的,这这书里,凶手先是当着众人的面被自己的同谋击中了腿,走不了路,然后趁机杀人。3,伪造时间型,这类犯罪一般是把家里的表拨慢,然后让自己的家人和仆人给自己当证人,以证明自己在犯罪发生时,自己不在犯罪现场。这个方法的代表作是江户川乱步的,最书里那个邪恶的女人就是把表都拨慢了,让所有的人都当了她不在现场的证人。4,伪造地点型,这类型是犯罪嫌疑人先在B地点12:00开party,利用借口上厕所时杀掉被害人,在杀人后把尸体和血液用塑料袋包裹起来,然后在party散了后,开车把尸体放在了A地点,伪造成是在A地点12:00杀的人。这个方法的代表作是,在书里凶手利用这个方法实施了一系列的连环谋杀,但是却总能找到不在现场的时间证人,用的就是这个方法。5,利用双胞胎的特殊性,兄弟两人交替出现以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明。这种方法的代表作是西村京太郎模仿阿嘉纱.克里斯蒂的写的在书里两个双胞胎兄弟交替出现,实施了一系列谋杀。还有有栖川有栖的,在书里双胞胎兄弟利用相互扮演对方的角色并且利用了火车时间表这一工具制造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6,利用别人或是别人的杀人计划杀人,就是通过打电话,给对方播放自己的录音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而对放也可以利用凶手的计划顺水推舟来杀人。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是青山刚昌的。7,远距离杀人型,就是杀人者在死者在地点A被害时,自己在地点B,凶手是通过远距离的方法来杀人的。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有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的,在书里凶手就是利用手枪远距离把被害人射死,给自己找到了不在场证明。而最经典的此类方法的运用莫过于让被害人死在一片可以留下脚印的土地里,但是死者周围又没有脚印这样象是密室谋杀的技巧,也算是不在现场型的,这类型方法一般也就是,用手枪远距离射击,用重物远距离投掷,杀死死者,然后让狗把兄弟叼回来,或是凶手踩着细腿高跷杀人,再或者是凶手先是让被害人把自己背过去,然后杀人,自己再倒着走出来,这样只有去的脚印而没有出来的脚印8,伪造物证,证明案发时自己不在现场。
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是阿嘉纱.克里斯蒂的,在书里凶手先是站在屋顶,引诱被害人从窗户伸出头,然后用重物击杀对方,然后等屋子门前的人走后,进入屋子,移动尸体,擦了窗边的血迹,从而造成是被害人是在屋内被害的假象,制造了不在现场证明。9,在案发现场的不在现场型杀人法,说穿了就是先把被害人弄昏,然后趁着众人涌进被害人的房间时杀人。10,利用机械陷阱杀人,这一类型最经典的是西村京太郎的,在书里凶手综合运用了第9和10两种杀人方法。二,密室谋杀,这种类型是现场是一密闭房间,从而使清洁曲折离奇。这一类型有这么几小类。1,最简单的是自杀,被害人在一密闭房间自杀,但是伪装成是他杀。这一类型的代表做是横沟征史的,在书里凶手先是杀掉了妻子,然后自杀,同时制造成他杀,还有就是阿嘉纱.克里斯蒂的,书里凶手杀掉所有人之后,自杀,但是却伪装成了他杀。2,意外,这一类型是被害人自己在一密闭的房间里因意外,碰晕或撞死,而被认为是他杀。这一类型的经典代表作是,在书里被害人是因噩梦发出惊呼,而被误认为是有人要谋害她,而被害人也因为做的噩梦从床上掉落,撞伤,被误认为是凶手在杀人后,从密闭房间消失。3,利用机关杀人或是在密闭房间杀人后,利用暗道逃跑,这一类型没有什么谋杀技巧,只是做机关的手法高不高明而已。在莫里斯.伦伯朗的里这两类方法随处可见。4,被害人自己把房间锁上,凶手是在屋外动手杀人。这类型的代表作是我前面提到的阿嘉纱.克里斯蒂的和有栖川有栖的,在书里凶手先是在一房间的壁炉的烟囱里写上让被害人去看的话,在被害人进入房间锁上门,把头伸进烟囱里去看时,凶手从烟囱的顶端把重物投入,把被害人砸死。5,被害人是在屋外被刺杀,但是没死,然后自己走进房间里反锁房间,然后死亡。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是和约翰.迪克逊.卡的6,凶手杀人后没有离开房间,等死者被发现,众人一涌而入,凶手趁机混入人群。7,死者在密闭房间里是被迷晕,但是被误认为是被杀死,众人进入时,凶手趁机杀人。8,利用动物把门关上,例如利用猴子把们插上。9,错觉,密闭的房间并不密闭,凶手出入的窗户被误认为是密闭的这种方法的代表作是埃德加.爱伦.坡的10,房间并不密闭,只是凶手是第一个进入房间的人,从而人们相信房间是凶手所说的密闭房间。三,角色型,这一类型一般分两类,1,双胞胎兄弟扮演一个角色,或是交替出现,从而制造出不在现场证明.这一类型的代表做是我前面说过的有栖川有栖的。2,一个扮演两种角色,这人利用自己制造出的另一个虚幻角色杀人,然后再恢复自己的真实身份,从而使自己不被怀疑而这一类型的代表作就是横沟征史的和在这三类中,有栖川有栖曾经在他的里对不在现场型有过论述,约翰.迪克逊.卡在里曾经对密室谋杀做过论述,但是都不全面,而且里面的论述也有点杂乱,一些新的技巧也没有收入,今天我结合我在13年中看过的推理小说对此重新论述一下,算是抛砖引玉。
推理小说的N大恶俗手法1.罪犯不可能知道的事.属于虎头蛇尾的一种,开始时做了大量的铺陈,营造气氛.但是侦探之所以能够破案,只是因为罪犯在最后一刻说出了自己所不应该知道的事情.这种手法在推理小说早期也许还情有可原,在现在还会用到的话就有点无耻了.天树的即是一例.2.一人分饰二角.罪犯在小说中以两种形象出现,有时还会充当侦探的助手或合作者.写推理小说是不能不用较大的篇幅来描写罪犯的,如果罪犯一直不出场,只在最后一刻出现(比如),是一个作者从来没描述过的人.那么读者
是要生气的.但是一人分饰二角的手法打了一个擦边球."你说我描写罪犯没有?我描写了呀,我从头到尾都描写了呀."但是他描写的是另外一个人. 如果说影视作品还可以从外貌或声音等特征去寻找蛛丝马迹,那么对于文学作品来说,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作者甚至可以把一个女的描写成男的,而那些她身边的剧中人物则清一色地不分男女. 代表作品:(获江户川乱步奖) 3.过分的叙述性诡计. 叙述性诡计偶尔读来颇有意思,但若是做得过分,我觉得就与推理无关了. 比如绫十行人有个短篇(不说名字了,为了没读过的人),里面有三个案件,两条人命,一条猫命.作者向读者挑战:犯人是谁?他的诡计是这样的,两条人命案都是自杀,而自杀是没有"犯人"的,所以那些写下犯人名字的读者们不要喊冤枉,即使你知道他们是自杀,知道事情的所有始末. "犯人",是杀死那只猫的人. 4.凑字卖钱 严格说这并不是"推理"的手法,但它却是"推理小说"的写法,而且这种手法特别令人气愤,所以我要把它列到这里. 就是说作者特别啰嗦,一大段一大段地说些与案件无关的话.让人觉得他是为了凑些字好拿去卖钱. 不要以为这些废话只是点缀,只是少量的.有时它的比重大大超过百分之五十. 比如横沟的,开头那大段的有关家世的介绍. 5.以情节的巧妙代替推理 可以说有些小说的情节确实巧妙,但那与推理无关. 设计推理小说的情节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才有人想出这种巧妙的办法.既不用动脑筋,又不至于太得罪读者. 写推理小说是有难度的,要费尽心思去构思诡计.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作者总喜欢去写一些与推理无关的东西.比如说侦探的多才多艺.我可以说他是多么的多才多艺,而不用任何具体的描写.不用动脑筋.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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