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插插百度网站,我们将带您了解更多奇闻世界!
微信扫码关注
看新鲜资讯

首页 >社会事件

乾隆时被判死罪的贪官为何仍重获重用 异地当总督

社会事件 发布日期: 2021-04-19 浏览:

乾隆皇帝虽明确规定:凡官员犯有侵贪、亏空、苛索、贿赂、欺冒、挪移、盗库等贪污行径,一经发觉,严惩不贷,强调“不可为贪官开幸生之路”,并以“斧锁一日未加,则侵贪一日未止”,实施严刑峻法。然而,专制政治赋予了统治者在执政过程中很大的随意性,故而乾隆帝个人的权力和意志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其主要表现为:

乾隆时被判死罪的贪官为何仍重获重用 异地当总督

网络配图

其一,因人立法,徇庇亲信。诸如云贵总督李侍尧,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因贪赃索贿,为云南储粮道海宁参劾,由于情节恶劣,大学士九卿会议斩决,但乾隆帝认为李侍尧在督抚中最为出色,遂百计回护,命各直省督抚重议。但当各督抚多请照初议定罪时,乾隆皇帝犹欲开脱之,对支持九卿之议的富勒浑等人大加斥责,并不顾众意,以“罪疑惟轻,朕不为已甚之事”,下诏将李侍尧定为斩监候。不久,即降特旨,赐其三品顶带花翎,起用为陕甘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