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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美女肚子(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成为未成年犯法的保护伞)

娱乐八卦 发布日期: 2023-04-24 浏览:


犯下如此恶行,只因未成年就可以不为自己行为买单?

今年三月初晚9点,山东济宁

陈丽的女儿两天三夜没回家,期间她四处寻找孩子,直到第三天才在大街上找到孩子,追问下陈丽从孩子口中得知了事情整个经过。

女生通过朋友认识殷泽,三天前的晚上。 殷泽(化名)和周飞(化名)两位男生谎称女生朋友在殷泽家,将她诱骗至家中,女生到家后发现房间内根本没有朋友,两名男生谎称她朋友去了卫生间,一会就回来。

说话间,男生锁死了房门,女生意识到不对想要离开,却被两名男生狠狠打了一耳光,然后往她肚子上猛踹了一脚,随后两名男生死死按住了女生的双手,对她实施了侵犯。

最后男孩给女生拍了视频,并以此为威胁,称如果她将这件事情告诉父母,他们就将视频散播出去,让她在同学间丢脸……

两名嫌疑男孩中,殷泽是整件事情的制造者和引导者,他带领了同伴一起实施了犯罪,但是由于他未满14周岁因此被释放,不承担法律效果,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周飞已被刑拘,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成为未成年犯法的保护伞!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

成年人眼中,小孩永远是简单的,他们永远不知道,有些小孩内心是有多阴暗,做的事多么可恨。

殷泽作为主谋犯下如此恶行,居然因为未满14周岁而释放?!这让殷泽自己怎么想?原来未满14周岁我做什么都是可以的?这让其他看见这则新闻的未成年怎么想?有如此榜样在前,其他坏小孩不是更加肆无忌惮?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小孩越来越早熟,以前划分的未成年标准早已过时,应该降低未成年人保护法年龄,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严惩打击未成年知法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未成年犯法的保护伞!

陈丽作为母亲也是心大!女儿丢失两天三夜,居然不报警!这让人匪夷所思。要知道儿童走失,寻找未果应当立即报警,不然时间一久大大加深了找回难度!更是增加了子女受害的风险!